代公告彰化縣芳苑鄉鄉民「黃幼」使用本鄉「第三公墓」墓園,該墓園(墓園位置編號:後區C排28號)已於106年5月19日屆至使用10年期限,屢次通知家屬未果,公告即日起至6個月內,若未來本所辦理遷葬,將視無主墳墓僱工起掘